中國實行新認證認可條例 加強管理認證機構

 

最近國務院在第18次常務會議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對於國內進行認證認可活動作進一步規範,以便和世界各地的做法接軌,長遠達成互認。

新通過條例規範包括證明產品、服務、管理系統等強制性要求或標準的合格評定活動。條例將於本年111日起正式生效。有關條例正式申明中國會實行統一的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並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結束多年以來由商檢及技術監督局管理的雙頭馬車局面。

另一方面,條例列明了一些對認證機構的營運限制,其中較重要的包括要求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三百萬人民幣,並需具備10名以上相應領域的專職認證人員。可以預見,國內認證市場將出現一番取締及整合的過程。

另一點更重要的是,條例中第14條指明,認證機構不得從事任何可能對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產品開發及營銷活動。因此,相信諮詢及認證同出一家的荒唐局面會於不久將來告一段落。

 

知識工作室 綜合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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